|
人事代理简介:
人事代理是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事中介公司管理,也可单项委托。
人事代理的对象: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并协助委托方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等。
(2)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3)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4)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5)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6)为委托方代办人才招聘业务,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荐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聘用人员合同签证。
(7)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岗位培训,并协助委托方制定培训计划。
(8)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人才测评业务。
(9)代理与人事管理相关业务。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代办员工的录用、调档、退工手续、社保开户变更手续、年检手续、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2.用人单位委托招聘派遣岗位所需人才;
3.代办人才引进、居住证、就业证手续;
4.办理户口挂靠及档案委托管理相关人事手续;
5.提供各类商业保险、福利及培训方案,规章制度设计、薪酬设计等;
6.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调解劳动争议等;
7.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拟定岗位描述;
8.人力资源规划。
2010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就业流程
1、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就业协议鉴证。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进行鉴证。
3、办理派遣手续。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4、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5、办理报到落户。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相关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 进杭落户流程
(一)查询档案到达情况。从每年度7月份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
(二)准备落户所需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
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
⑤一张一寸照片。
2、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
①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迁移证;
④一张一寸照片;
(三)办理落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指定专人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 其他事项
1、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办理进杭落户手续、集体户口挂靠、人事档案转接和管理、初定职称、党组织关系转接、出具各类以档案为基础的证明等;
2、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
3、对自主创业、家庭贫困、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认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可免交人事档案管理费2年。
电话:0571-86920201 88169457 86830193 咨询QQ164488299
|